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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三十二章 夏季根雕行


夏季根雕行的几乎所有员工都知道,他们公司的老板有几个奇怪的癖好,每年十月初五这天他会在他独立的根雕办公室从早上待到晚上十二点,不吃不喝,十二点以后会准时出来,回到自己的卧室睡觉,不过那个办公室的灯彻夜不灭;他会在正月十五这天上推掉晚上的各种应酬,即使有很大的买卖也不做而去圣瓦西河畔去看那里的人们放河灯,不过他自己从来没有放过;还有就是在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他会风雨无阻地消失两天,没人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此外各方面的他与常人无异,对每个人都很友善。

        几乎见到每个人都可以露出很灿烂的笑容,待人接物也很有礼貌,很多人说他缺少年轻人应有的傲气,因为三十岁的他能有如此巨大的成就,任凭怎样的年轻人都应该有一种傲气。也有的人说他之所以这个年纪就有如此巨大的成就,完全是背景太好,后台太硬。不过他对此种种议论猜测,不说完全嗤之以鼻,总之别人看见的都是他漠不关心的表情。

        他没想到在他二十九岁时接到的第一个电话,竟然是理棠。我要结婚了,要是你愿意的话,就来喝杯喜酒吧。语气平淡,有轻描淡写的意味。若逐年的风霜吹出的寒气。好,什么时候?正月二十四,地点,你知道的,我跟你提过。好。电话挂上。四周一片沉寂。她说她跟他提过,可是他无半点印象,难道对于不在意的人事就可以不带一点儿痕迹心安理得忘却吗?他夏安居就是这样的人吗?而她,却还记得。他对人竟已经有如此巨大的不公平了。

        他靠上椅背,抬头看着天花板,一律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复古的风格,简单而朴素,略微有些单调,不过这才是他所喜欢的。他就这样看着。看着。那里应该有时光机器,可以将他从这里带回到过去。五年,不,应该是六年,他们没有再见面。他们是什么时候说话变得多了呢?是在他送给她那个木雕之后吧。

        他对她说过什么额外的话没有,好像没有,仅仅是社团工作上的事情。那时候自己是在逃避吧。逃避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吗?他尽量刻意的不去和她接触,他用工作把自己塞得满满的,不该他做,不必他去做的事情他也往自己身上揽。每天累得只要头挨着枕头就会彻底睡死过去。而那个叫做理棠的女孩,却可以经常看到,这让他自己也觉得奇怪。他们在车站遇见,便一起回去,甚至她还邀请他参加她自己为自己举办的生日宴会,他不好意思空着手去,于是只好买了一块木料刻了一匹木马送给她,因为她属马。直到她把他们这样的误会来误解。他才彻底明白自己的这些举动有多不相宜。大学毕业后的那个暑假,他们坐同一辆火车。到车站的时候她说,一起去吃个饭吧。在淮海路的千禧菜馆里,她看着对面的丽昆大酒店出神。

        若是我的婚礼,我就要在这样的酒店里举行。她回过头,凝神看着还在吃饭的他,憋了半天终于说出一句话来。他回忆着,这句话是他们所有接触的结束,它让一切都断了点。为他们这段说友情不算友情,说爱情不能算爱情,说同窗情不是同窗情的暧昧关系划上了句号。从此,她不再联系他,他更不会想到要去联系她。她相信自己,她不过是个敢于把自己最真实的情感毫无保留地坦露出来的人,即便结果如此,她也从未后悔过。她说,夏安居,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吧。对不起,我不能答应。在她说完之后他无丝毫迟疑,立即给出答案。我可以……,他用眼神制止他,疲累而冷漠。我现在不想考虑这些,去爱、去关心、去呵护一个人需要精力,我现在没有那个精力,当然也承受不起别人给予我的。

        之后的事,记忆逐渐被挖空,他努力回想,再无这个人的记忆。他想若是她不打电话来,关于理棠的一切将会毫无保留的从他记忆里逐一被清除,现在虽还剩下些,不过被清除也是迟早的事。时间就是如此残忍,经过的人事多了就容易自动选择性的遗忘,虽然他想这并非他的初衷。

        他在理棠的婚礼上遇见千山,一个独自坐在角落里大口喝着二锅头白酒的男子。瘦削的脸庞和单薄的身体,穿并不合身的深黑色西装,看着觉得衣服里藏着一副骨架,就连那副骨架,也不能说完美无缺,至少有些地方是断裂后再接上的。头发和脸上倒还整洁。剪很短的平头。只可看见短短的一层黑发,留下的大半部分都是皮肤的颜色。

        他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不动声色。世界静得似只他一人。你好,一起喝吧。他顿了顿,与夏安居碰杯。今天的婚礼,很不错,夏安居说。他应该为她感到高兴,亦是对自己的澄清。他抬眼,意味深长的笑,老同学吗。是啊,大学同学。他低低答应了一声,只把这当作礼貌性的问候。客气的话。

        现在都爱搞这一套。他看着酒杯。我只是个远房亲戚,俗话说,欠债还钱,这欠了人情,自然也要还。不过,我不喜欢这一套,很厌恶。噢,这样啊。他完全听不懂他究竟说的是什么。先生,您贵姓?千山。他后来才知道,他实际上比他还小,不过看上去却比他老了一倍。明明还有儿童般简单纯真的心,却硬给自己戴上了生活的镣铐,这句话并非他随意所说,他不过是把千山的话复述了一遍。他不是说话爱重复之人,不过这句话,在他看来,一直觉得值得重复。

        他们不过在婚礼喧闹人群中的某个小角落,一起喝了一次酒,然后说了一些并不值得说出口的话,即便如此,相识即相识,无需分清场合与时间。令他感到惊讶的是千山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生活不如意,现在在这座城市里一家玻璃厂做玻璃的切割工作。一天满打满算最多只能睡六个小时,其余时间便是工作。晚上睡觉之前必须洗澡,满身的玻璃碎渣在身上像有千百条毒虫在啃噬身体,直到把最后一点血肉都吸食干净。即使再累,那样的疼痛也无法让人入睡。狗日的有人告诉我说这还不能算累到一定程度,我问他究竟要怎样才算累到一定程度,他说累到一定程度即使你再痛你也能睡着,那不是睡着,是昏迷与自我麻痹。他眼看就要暴跳起来。夏安居问他的家庭。他摇头,一塌糊涂,夏安居,你明白一塌糊涂的意思吗?她一走了之,孩子都不要了。孩子跟着我爸妈,他们总说没事,可是,他们越这样说就让我越是意不去。吸鼻涕的声音。

        他的名字的音量被话筒放得无限大,千山站起,保重。随手拿走一瓶酒边走边喝。他慢慢走至大厅中央搭起的舞台上,他以大学同学的身份发出祝词。他看见站在上面的理棠,她的一生,便已就此定格。婚礼已是尾声,酒店的服务员开始收拾。他原意决定拉他一把,最后打消了这样的念头,这世间谁又能真正帮得了谁,成功的导向不会以弱者为前提,虽然它在其中充当了某一环。

        千山,你的自责心太重。这样太容易在一个地方爬不起来。我很想帮你,但是不能,世间的一切原本就是一场等价交换。

        走出酒店准备上车,婚礼上笑得一脸灿烂的新郎赶上他,那个戴蓝色边框眼镜的男子,向他伸出右手,你好,我叫盛年。他点头,微笑着道,我知道。酒店前偌大的电子显示屏,他不可能没有看见。这是喜糖,您忘了拿。男子将鼓胀的袋子递予他。劳烦。他接过袋子,消失于一片汹涌的人潮。

        他第二次遇见千山是在夏季根雕行,那已是一年之后,公司扩建。他已改行做室内装修,穿宽大的军绿色衣裤。精打细算,他决定请个名气不大但是相对来说还算靠得住的装修队。夏安居认出他,一年前疲累的神色略微好转。眼神依旧空洞。家人可好?他没了上次的放达,有些紧张。想不到你会开这样的店,现在很少看见种店了,尤其是在这样的大城市。

        就因为是在大城市,所以我才决定开这样一家店。生意怎样?还过得去,你也看到了,正在扩建,我不以销售为目的。他有些疑惑,那什么目的。以陈列为目的。他眼神里现出异样的光彩。那一刻,他觉得眼前的男子绝对不像他表面看起来的那样简单,他以超过他年龄的成熟将很多事情都看透。

        千山答应了一声,这些根雕很好,只是有些死板。他问他,你会。懂一点儿。看别人做过,自己从没亲自尝试,不过比较感兴趣罢了,想不到这个还可以混饭吃。他边说边叹息地摇头。千山拿出烟盒,是那种最便宜的软盒黄金龙的烟。哦,是这样啊。夏安居在靠窗户的位置坐下。拿出放在桌上的打火机,递给他。烟酒这东西,都要少沾。但人生还是应该要有所寄托,像我这样的人……像他这样的人,就如一面散光镜,只有散光,永远没有焦距的点。千山继续说下去,你知道吗,感觉自己明明可以做很多事,可总会选择那种最简单的去做,比如吸烟和喝酒,想戒,可是你知道那有多难吗。

        千山,到我们公司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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