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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五十四章 以安居的名义


最后的最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谁也没有见过面。三日后,服务员在酒店看见血液已经凝固的男子,他的衣衫敞开,胸前全是刀伤,黑色的血液突起于皮肤。大概有十余处,除了一刀直中心脏导致毙命外,其他全部都可说是附属品。但是根据血液凝固的情况以及检验尸体出来的结果,这样杀人又太欠技巧,因为致命的一刀是后来才补上的,大量的酒精说明凶手是趁被害人处于醉酒状态然后再下手的,当然,凶手的指纹也还在。

        经多方查找核实,警方已确定死者名叫高层阳,男,52岁,系江夏大学经济学教授。此人平时除喜烟酒外,无不良嗜好,工作认真,因为学术成就可观,带有些傲气,脾气较为暴躁,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是这样的性格,与同事的关系也还过得去。最大可能为仇杀。

        第二天,便有一个蹬着高跟鞋的女子出现在警务厅门口。她坦然承认,人是她杀的。当然这于刑警们来说再好不过,不过永城警官看着眼前的女子,还是觉得可疑。他审视着眼前的像是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的一路风尘的女子。终于发问。你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女子轻笑,杀人一定要有动机么?永城刑警无奈的笑了笑,说那恕我们没有权利将你正法。她说你们警察不都是想尽快抓到凶手,落得一身轻松吗?她说你还没有检验指纹什么的怎么就如此轻易下结论。永城刑警点头,他想这的确是他的疏忽,不管眼前这个女子是不是凶手,他都应该对一个生命负责,不,应该是两个。

        检验的结果大大出乎他的意料,无论是指纹,还是根据杀人经过所录口供,都与验尸结果和他自己的推断相吻合,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漏洞。

        他永远记得,在那个寒风彻骨的午后,听到判决后女子的笑容是温暖的,而且不是一般的温暖,是异常温暖。是一种得到解脱后安然自若的表情。他记得当他再次问她的杀人动机时,她嘴角的笑意让他有些胆寒。她神色平静,没有任何虚伪与难以启齿。她说我想找个能够使自己安定的地方,你们警局就不错,就这么简单。他说世界上能够安定的地方多得是,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杀人,选择没有自由的度过余生。她说你以为只有我这样才算杀人吗?只有把刀子捅向人的胸膛才算杀人吗?比如您可以强迫您的下属,您可以对那些灰头土脸的人嗤之以鼻,您能告诉我您这不是在杀人吗?永城警官点头,又摇头,性质完全不同。他将一杯水递到她跟前,他没说出她这样的人的确已不适宜在这样的世界生活。那个地方,也许更适合她。但是您还是不应该杀人,他哽了半天说。

        她把杯子挪到自己跟前,缓缓伸出双手握住杯子。天气的确很冷,因为她从旁边的小窗户看见外面已经在飘雪。天空灰蒙蒙一片,他示意旁边的刑警去把灯打开,室内顿时变得惨白,他跺跺脚,哈出一口白气。

        他骗取了我的一生,他将一个生命在不准备负责任的情况下创造出来,而他却在如此繁华的城市里游走自如,得心应手,他应该把他这份享乐带到地狱。她缓缓地说,目光滞留在窗外,他感到有无数的雪花在她眼神里飘落。人已死,再多追究也无益。但他知道,眼前的这个女子,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他抬了抬手。示意他们将她带下去。她嘴角带着笑意,高层阳,你也不过觉得还是钱重要,我们都一样,都是不可满足之人,所以注定到不了高处。

        永城刑警缓缓吐出一口气,他默默地望着天花板出神。这的确是他碰到的一次最为简单的凶杀案。也是最有意思,最为难忘的一次。他慢慢踱到窗边,看着窗外的雪,此时的雪比之前更大,像有人蓄意撒下的碎棉絮。电话铃声响起,按下接通键的时候随意看了一眼,心里随即平静。是妻子打来的。说是儿子在学校和同学打架,叫他赶快去一趟,她自己的工作很忙,现在走不开。他想他自己现在也是工作时间啊。但由于担心儿子,还是撒谎请了假,匆匆赶往儿子的学校。他只希望对方不要为难儿子才好。人们的好奇心,终会止于生活。

        她从未想到过,自此自己会成为一个以卖文为生的女子。这是大巴山深处的一所小学,六年前自己经过此地,最终为了一个坐在矮墙上的哭泣的孩子留下来。她也承认,自己那时已经相当疲倦,只不过这个孩子坚定了她留下来的决心。她永远无法忘记蜷缩在矮墙上膝盖抵在胸前,头埋在两腿间哭泣的那个头发枯黄的孩子。金色的阳光照着他细瘦单薄的身子,身后的断壁残垣唯余苍凉的暮色。

        她在一旁驻足,他抬头,看见她,装作没看见似的跳进矮墙跑开,融入暮色下的断壁残垣之中。她想他一定羞得满面通红,那一刻,她便决定留在这里。融入一个地方,也许不需太多理由,重要的是一种感觉。她早该明白,安定在于心的归属与放松。也许是命运从中作梗,只使她看见生活的一面,而忽略另外一面。这一面留给人太多挂牵。

        天色变阴,蒙蒙下起雨来,走到一户人家。红色灯笼挂于檐角,已经渐渐褪色,房子一角是大片金银花。后来她才知金银花是那户人家年过七旬的老人自种,用来入药。淋淋下起大雨,她大着胆走进这户人家,一位中年妇女站于一大剁青草前,向猪圈里扔,发上满是青草,她说大姐,我可以在这儿躲会儿雨吗,女人只盯着她看,随后笑着说当然可以。转过身,矮墙上的孩子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什么一言不发,也盯着她看。整天不归家杵在那里干什么?还不快去做作业。

        男孩从她面前跑过钻进屋去的时候,她才看清他手里拿的是一件只成型的木雕,从大致形态看来,她知道男孩是想要把它雕成奥特曼的样子。女人领着她金乌,一面絮絮叨叨说起他们这里学校老师如何没水平,有的就连素质也很差之类的话。一位老师因为种种原因被开除,这位老师正好给男孩所在班级任课。妇女边说边叹气。她说您看我行吗?她细细打量她,说我看你还不错。她说那我就去吧。于是她真的就去了。自此便留下。

        她想她早该知晓这就是自己喜欢的生活。每天对着笑得灿烂的脸,时光再后退十年不会变,前进十年亦不会。即便有时被淘气的孩子气得想要哭泣,她仍旧喜欢。为时光的流逝留下一些结果,她决定不再为自己的人生买车票,其实是再难买到,人越活实际上所能走的道路越狭窄。

        乔江于一年后辞职,这个城市缺了他绝不会少了什么,他花三十五年的时光终于将这个问题想通,那一刻他想到她,终于泪流满面,当年他陪她见夏留声,于火车行进途中失散。他想她终究选择躲过他。他们共同错过那趟车,沿着相反的方向开进。

        她开始写作那篇以《以安居的名义》为篇名的文章,这样一篇文章,耗费了她整整一生的时间,也许直到死去时,她可以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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