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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街头篮球


  经过与戴力中学的一战,吴华在滨海区里也算小有名气。大家都知道北滩中学有个来自中国的转校生挺厉害的,不过也都没放在心上,戴力中学控卫位置是个漏洞,数据拿的好也正常,而且现在这种友谊赛,大家更多的也是练兵。

  “嘿,华,一会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训练结束后,乔森纳靠过来跟吴华偷偷说道。

  “不,伙计,我得回去继续训练呢。”吴华看着乔森纳这样偷偷摸摸,以为是要去接触一些少儿不宜的东西,很是抗拒,两辈子加起来三十年都没去过啊。吴华看了看乔森纳,心里低估着“嗯,这黑小子都十四岁了,有这想法也正常,我要不要提醒他注意定,免得影响明天的比赛。”

  “咦,华猜到了?也不至于这么抗拒吧!”

  乔森纳没想到吴华这么抗拒,也想不通,还是小心翼翼的问了出来“华,你不喜欢街头篮球吗。”因为很多学院派的球员,教练都很反感街头篮球,因为街头篮球很多动作是违规的,就像在耍杂技一样,都觉得街头篮球是不务正业的一种行为。就连艾佛森初入联盟时,因为类似于街头的球风引来了不少批评。哪怕老布顿这样温和的教练也是不会允许他的球员们去街头球场的。

  吴华没想到乔森纳竟然是想带自己去看街篮比赛,吴华对街篮没有偏见,只是觉得对自己应该没有帮助。现在乔森纳这么一天,吴华也来了兴趣,毕竟,从上辈子到现在都还没有接触过街头篮球,也想着可以去见识见识。

  “我的兄弟,麻烦你下次直接说,你刚刚那样容易让人误会。”

  “什么?误会?为什么会误会呢?我这不是怕布顿教练知道了吗!”乔森纳感到很是不解,他隐隐的感受到吴华刚刚对他的误会可能不算太好,这么一个月下来,第一次见到吴华这么抗拒一个东西。不过,乔森纳见吴华答应了也不再纠结,就走进洗澡间了。

  换好衣服,乔森纳带着吴华就直奔校门,校门对面停着一辆红色甲壳虫。

  “天哪,乔森纳,你怎么现在才出来,我在这已经等了35分钟了。”甲壳虫里面坐着一个面容跟乔森纳有些许相似的男子,看起来很成熟,眼睛带着茶色墨镜,鼻子上套着两个鼻环,头发梳着脏辫,穿着比较花哨的宽大T恤,坐在驾驶位上抽着烟,骂骂咧咧道。

  “约翰,我发誓,一定是你来早了,我训练完就跑过来了。来,介绍下,这就是我说你说的中国朋友,华。”乔森纳笑着给约翰介绍到。

  “喔,华,你好,我是乔森纳的哥哥,虽然他很愚蠢,也很老土,但我确实是他哥哥。”约翰笑着把身子伸出窗子跟吴华碰了碰肩,贬低着自己的弟弟。

  “你好,约翰大哥。”吴华很规矩的点了点头。

  “华,赶紧上车吧,今天约翰会带我们去渔人公园,那里会有这周的街篮比赛,珍惜时间吧,go!go!go!”

  乔森纳边上车便兴奋的对吴华说道,他已经求了约翰很久了,今天也是约翰第一次带他去他向往已久的街篮现场。吴华也跟着上了汽车后排。

  “先生们,准备好了吗?让我们出发吧!”约翰调动着气氛。

  “耶,go!go!go!”乔森纳调出了动感的嘻哈音乐,把声音开到最大,身体也跟着节奏扭动了起来。约翰见状也一边开车一边跟着扭动。吴华在后排看着这两兄弟,心中开始后悔了今天的决定,想着不知道一生没有伤病,会不会包括车祸。上了一艘贼船,一路上吴华都心惊胆战的,乔森纳和约翰还时不时跟吴华互动,让吴华也兴奋点。

  还好,渔人公园离的不算太远,差不多三十多分钟便抵达了目的地。约翰停好车,带着三人走到了篮球场。铁网里面有一个铺着绿色沥青的篮球场,现在里面正打着5v5比赛,场边有一个顶着爆炸头的黑人做着主持,正在热情地调动现场的气氛。约翰领着乔森纳和吴华走了进去,一路上和别人用着夸张的动作打着招呼,顺便给吴华两人找了个靠前的位置。

  场上的球员都很激情的秀着自己的技术,迷惑者、滚地龙、回旋镖、龙卷风等等。每一个动作都能引起观众的一片骚叫。比赛气氛很好,大家倒也不在乎输赢,跟打表演赛一样,身体对抗很少,都是你打我一个,我打你一个给着对手表现自己的机会。观众的回应很热情,因为可以看见太多戏耍对手的动作,他们都为此兴奋着。看完比赛,吴华便与约翰,乔森纳告别了,他俩明显还要留下玩一会的,吴华便自己坐公交车回家了。

  这次体验给吴华的感觉说不上太好,吴华是个喜欢安静的人,这里实在太嘈杂了,但吴华也不反感这个,相反还挺喜欢这种篮球氛围,但看着有很大一部分人互相传递着大麻(旧金山抽大麻是合法的),还有抽了大麻上去比赛的,甚至他看到约翰也在吸大麻。对于这点,吴华作为一个中国人是骨子里反感的,不想与这个东西扯上关系,这次来只是想涨涨见识而已,今后大概率是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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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街篮介绍

  正式的篮球比赛被各种规则所限制,但街头篮球的比赛是为了让观众感觉更华丽-所以有些规则是不必遵守的-为重点。球砸在对方的头上弹回来或用脚踢和把球弹向墙壁来传球等动作是在街头篮球里才能看到的,这些正是街头篮球的魅力。街头篮球讲求风格,是因为街波体现了篮球的自由性和创意,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风格,使篮球更具有观赏性和艺术性。首先要讲的就是服装,最好是穿一些比较大或是OVER  SIZE的衣服,这样的衣服给人感觉很宽松很舒服,而且在做动作的时候也会觉得很自由。没有什么拘束的感觉。其次就是动作,相信每个打篮球的人都知道CROSS  OVER这个基本动作,如果想提升自己的控球技术和感觉,那么你一定要熟练这个基础,因为无论多花巧的动作都离不开控球技术,如果你想提炼自己的风格,在街头球场上有一席之地,那么就要练好控球。接着讲的就是街头篮球的意义,其实有许多人都接受不了这种花巧和自由的篮球方式,也许是因为传统的篮球教育,因为死板的篮球规则,还有技术水平的限制。然而街头篮球就是脱离了许多的限制,达到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使它比正统的篮球比赛更具有观赏性和娱乐性。打街头篮球当然是为了赢,但是你不要误会,这并不是为了赢得比赛的胜利,而是赢得观众的赞同和欢呼声,使观众也一起融入到比赛中去,那才是真正的胜利,真正的街头篮球。

  除了夸张和有创意的篮球风格之外,街头篮球最初与当时主流篮球运动的不同在于:每场街头篮球比赛后,观众都会冲到篮球场上,在乐队演奏的黑人流行音乐伴奏下,和球员一起舞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伴随着美国主要城市的人口剧增,形式随意的街头篮球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接受和欢迎。商人们预测到了“街头篮球”的潜在商业价值,将这个业余联盟包装成了较高水平的职业联盟。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纽约人Holcomb  Rucker在纽约市曼哈顿的哈林区举办了第一届街头篮球的正式比赛。NBA名人堂球员J博士和张伯伦都曾经在哈林的街头篮球赛中留下了自己的身影。而哈林区也因为其在街头篮球历史上的特殊意义,被许多当今著名街头篮球队伍用在球队名称上。

  最早把街头篮球的篮球风格带入NBA,要归功于现役NBA球员阿伦·艾弗森。当艾弗森1996年刚进入NBA时,他独特的篮球风格并没有立刻得到大家的认同。NBA传奇巨星——查尔斯巴克利甚至曾经刻薄的称艾弗森为“年度最佳杂耍新秀”,而不是“NBA年度最佳新秀”。但是,当2001年,街球风格的艾弗森带领着费城76人队进入NBA总决赛,街头篮球运动的发展也终于到达了一个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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