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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吴城内乱(一)


王侯将相有源种,名就功成无少年。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淡泊名利,都只不过是在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

  人之初,性本恶。

  双胞胎从诞生之初,就已经开始争夺母乳了,什么母乳?和米饭,面条一样,和猪肉,羊肉一样,都是能量,生物进食,就是在补充能量,如果母亲的母乳充足,那么孩子的哭闹就会少一点,反之,如果母亲的母乳不充足,那么孩子的哭闹就会多一点。

  仔细想来,这并非是恶,而是一种生物本能,一种刻在基因里面的,对于能量,对于生存的欲望。

  欲望,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是所有强者,之所以变强的原动力,是一切争夺的开始,是一切创造和毁灭的原因。

  徐行刚刚离开吴城几天,吴城内部,就已经出现了各种各类的问题。

  杜康和晴晴还是老样子,杜康每天除了喝酒,就是酿酒,没有什么别的事可做,当然,他是非常喜欢现在的生活的,虽然人身自由方面,比起以前,要多了几分限制,但是,这又如何呢?他所喜欢的,都在身边。

  晴晴偶尔会做梦,梦到徐行,在梦中,徐行是一个谦逊有礼,仁慈博爱的好人,虽然相貌身材,还是那么的不尽如人意,但是至少,那一双死鱼眼之中,再也感觉不到让人厌恶的杀气了,可惜,这终究只是做梦,现实中的徐行,让晴晴失望透顶,还是一次又一次的那种。

  玫瑰和仁孝,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玫瑰天天去蹭饭,刚开始的时候,让晴晴有点无法接受,毕竟,对于这种从事特殊服务行业的女人,他实在是提不起一丝丝的好感,不过,玫瑰可不是单纯的去蹭饭,久而久之,他也帮着洗洗切切,打打下手,现在,他也从一个完全不会做饭的人,变成了一个会做好几种家常菜的普通家政妇了。

  仁孝和以前的差距有那么一点点的变化,毕竟,他属于是酒色财气四杰之中,最喜欢争强好胜的人了。

  早年间,都是他利用高超的赌术,神不知鬼不觉的通吃全场,就算是遇到了旗鼓相当的对手,他也会先用赌术对弈,真正的,感觉到技术上突破不了的时候,就会用他大拇指上戴着的陨石大扳指,逆转胜负。

  不过,这些年来,他在赌桌之上,用能力来逆转胜负的次数,寥寥可数,毕竟,对于一个老千来说,赌术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技能,同时也是他们引以为傲的手段,发动能力的同时,也就是在赌术方面,自认不如,所以,非到万不得已,仁孝是不会发动能力的,毕竟,他的能力也并不是每次都灵验的。

  这些人之中,反差最大的,应该就是钱开和独眼刀疤了。

  他们两个人的成长环境,几乎是一模一样的,都是社会底层的人,没有能力,也没有背景,拉帮结派,也只能做别人的跟班小弟,俗称马仔。

  在做马仔的这些年里,钱开跟的老大并不多,但是也不少,从街头的地痞无赖,到社团的管理层,他都伺候过,假烟,假酒,保健药,还有那种,可以提升夜间持续战斗力的小颗粒,他都买卖过,从上面进货,然后在无人的小巷子,阴暗的角落,完成肮脏的交易。

  肮脏吗?

  如果被人嫌弃肮脏,可以勉勉强强吃饱饭的话,那么,钱开应该是第一个冲上去挨骂的。

  三岁的时候,父母就不在了,仔细想来,吴城的内忧,一直是比外患严重十杯,甚至百倍的,稍稍的,用逻辑思维,推理一下,那些,用来和周边势力,友好往来的方便费,都是从什么地方扣出来的。

  “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在说徐哥的坏话,但是,我不愿意说,也舍不得说,更不会去相信,因为我知道,在吴城贫富差距严重到离谱,几乎崩溃的时候,是徐哥出来,严惩了那些,作威作福,铺张浪费的大捞家,也是徐哥出来,改变了穷人们,只能以工作,换取低级食物的生活,让他们有了工资,有了自主选择的权力,让他们吃饱饭,喝干净的水,让他们的孩子,可以远离无知和无奈。”

  多年以后,钱开仰望着夜空中的月亮,这样说道。

  “人人都以为,徐哥是耀眼的太阳,一旦有人胆敢抬头看他,就等同于是在挑战他的权威,就会被刺痛,不过,我却认为,徐哥是夜空中的月亮,偷走了太阳的光,普照大地,照射进每一个,曾经饱受战乱之苦的可怜人的内心深处,用时间,抚平他们的疤痕,让他们释怀。”

  不知道是因为个人崇拜,还是单纯的认为“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简直就是至理名言,钱开的生活,除了处理一些非常重要的事务以外,几乎就是在不断的翻看各种各类的书籍,他的想法和做法都很简单。

  首先,寻找一些,徐行曾经提到过,或者说是推荐过的书,找到这些非常少见的古籍,再雇佣一些,研究古代字体的学者,让他们把古籍,抄录成现代字体,方便钱开阅读。

  其次,请一个教育能力顶尖的老师,一边教自己读书写字,一边讲解古籍之中所记载的资料,按照徐行的说法,就是,“知识固然是力量,但是一个人有力量,永远不如一群人有力量,知识如果烂在心里,带进棺材里,那就是在犯罪,是要拉出来鞭尸的罪过。”

  钱开的成长不算快,原本就属于是文盲的他,甚至比很多十三,十四的小孩子都不如,所以,就目前为止,他还是处于打基础的阶段,不过,他自己也非常清楚,所谓的打基础,只是自己给自己的一种借口,时间不等人,读书写字,并不会影响自己了解历史上发生的故事。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钱开确实是徐行的跟班小弟,却也不仅仅只是跟班小弟,至少,从他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态度,就不难看出,他的发展前景,还是非常不错的。

  反观,独眼刀疤,他和钱开的差距,真的不是一点点。

  在军营事件之后,钱开和柳宓,组建了一支娘子军,人数不多,还不到三百人,所以,每天的训练和相关工作是非常相对来说,比较轻松的,工作完成之后,钱开和柳宓,就会自然而然的,留在军营里面,聊人生,聊理想,短短几天的时间,柳宓看着眼前的这个,油光满面的胖子,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侃侃而谈,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话是这样说,实际情况,却是一传十,十传百,传达的内容,都已经有点畸形了,到了独眼刀疤的耳朵里面,就已经是有点过分的,少儿不宜的剧情了,再加上,独眼刀疤的个人幻象,现在,他的心中,钱开是一个,贪财好色的大恶人,他逼迫自己,朝思暮想的女神,和他苟且之事。

  在梦中,独眼刀疤,扮演着一个,双眼炯炯有神,颜值报表的肌肉猛男,而柳宓,就是他发泄火气的女神,虽然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柳宓这种看起来和男人没有什么太大区别的人,会成为独眼刀疤的女神,但是他们都非常愿意在一旁看戏,毕竟,这种亲春偶像恋爱三角戏,不管是在哪个世界,哪个世代,都是为人们津津乐道的。

  “他妈的,这个钱胖子,居然和柳宓走的那么近。”

  灰暗的小卧室里面,独眼刀疤挠了挠头,眉头紧锁,眼神之中,尽是无奈,毕竟,徐行临走之前有交待,吴城大小事务,由钱开一手掌握,除了非常重要的事,可以搁置,等徐行回来之后再处理以外,几乎九成九的事,都是由钱开拍板做主。

  徐行当然是有自己的考虑的,至于怎么考虑的,凭借独眼刀疤的智力,似乎是不太可能猜到的,不过,他也并不会去考虑这些,他只知道,一个人,绝对不可能无条件的信任另一个人,这就是自己,和别人的差距,自己的想法,说法,做法,本质上,都是为了自己而服务的,同理,别人也是一样的思维。

  在这种比较极端的价值观的影响之下,独眼刀疤,虽然仅仅只有,勉勉强强及格的智力,却也在吴城混的是有声有色。

  唯一让他感觉到不爽的,可能就是钱开了,在徐行去越城之前,独眼刀疤给徐行当跟班小弟,虽然不至于心服口服,至少不敢有什么比较嚣张,比较叛逆的想法,现在,徐行不在吴城,就算吴城的科技水平很发达,越城却是一座古老传统的城市,真的要按照官道走的话,也至少需要三天左右。

  事实上,独眼刀疤的推测,反而是比徐行要正确的,比较,徐行从来没有通过普通的交通方式,从吴城出发,去到越城,他只觉得,吴城可以发展的那么迅速,四通八达,畅行无阻,那么越城,应该也是一个不错的现代化城市,可惜,万万没想到,越城的交通水平,仅仅只是停留在马车和专用官道的程度。

  这样的推测,来自于亲身经历,早年间,独眼刀疤还是一个小混混,虽然只是一个小混混,却也是稍稍有点名气的打手,以镖局,护镖为主业,没有工作的时候,就去买卖点,不能拿上台面的东西。

  依稀记得,那年战乱愈发严重,来往交换商品的队伍,缺少安全性,所以,就请了独眼刀疤一众镖师,护送这趟货物。

  起点是吴城的南城门口,终点是越城的北城门口。

  这一段路,在当时,没有太多非常严重的阻碍的情况之下,半休息半赶路,断断续续,走了三天。或许,当时的独眼刀疤,怎么都无法想象,这一次的押镖工作,会彻底让他沦落为一个纯粹的利己主义者。

  快要到越城的北城门口的时候,一众镖师,几乎都放松了警惕,独眼刀疤骑着马,跟在队伍的最后面,所以,他也是最后一个进城门的镖师。

  “啊。”

  走在最前方的镖师,发出了一声惨叫,手起刀落,那个镖师的半边身子,从肩膀处,一直劈到肋骨处,鲜血喷涌,血腥味逐渐扩散开来。

  独眼刀疤或许是唯一一个,到了终点,还保持备战状态的人,看到了眼前的惨剧,让他不得不凭借着本能。

  “快点跑。”

  内心深处,传来一个非常急促的声音,就好像是命令一样,督促着独眼刀疤,他拉了一下缰绳,转头就跑,毕竟,凭借他的智力,真的是无法一心二用的,如果把原本就不多的智慧,拿来先思考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什么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的话,那么,或许现在,就早已经没有独眼刀疤这个人了。

  事后,按照独眼刀疤的推测,还有一些七七八八,零零散散的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出来的消息,说的是,那一批商队,是奸细,是叛徒,而那些护送商队的镖师,也都是周边势力,派来当第二奸细的。

  很可笑,非常可笑,这个说法,不攻自破,有太多的不合理的地方了。

  首先,如果这些商队和镖师,都是奸细,那么为什么不等独眼刀疤这个最后一人,进入到城中之后,关上门,直接一网打尽呢?

  其次,如果商队和镖师,都是奸细,那么独眼刀疤在成功逃跑之后,并没有人来继续追杀他呢?仔细想来,当时的独眼刀疤,在转身逃跑的时候,甚至都没有人骑马追杀,就算只是追上来,说几句垃圾说,嘲讽一下,也肯定比直接不追杀要好的多,这从工作态度和对于邪恶的零容忍方面,都有点说不过去了。

  “你这个故事,挺有意思的啊。”

  仁孝微微一笑,拍了拍独眼刀疤的肩膀,他眯着眼睛,接近着严肃的说道。

  “如果当时,你有那么一点点的犹豫,应该,就已经人头落地了吧。”

  独眼刀疤盯着仁孝看了一眼,陷入了沉思。

  这些年来,独眼刀疤经历过的各种各类的悲惨遭遇,可远远不止这一件事,但是,如果只是从对于独眼刀疤的人生启发来看,这件事,让他养成了极端的,利己主义者的习惯,毕竟,如果当时,他对于自己的朋友被杀,有那么一丝丝的仁慈和不舍,他也要跟着一起死的。

  “你都给我讲故事了,那我,也不好藏着掖着,我也给你讲故事,不过,我好歹也是吴城四杰,要讲,就要讲两个故事。”

  仁孝看着独眼刀疤沉默不语,半开玩笑式的说道。

  多年以前,有一对情侣,那一年,男孩十七岁,女孩也十七岁,他们很恩爱,如胶似漆,那个时候,正值雨季,男孩和女孩,共用一把伞,一边闲逛,一边聊天,走到了一处小树林里,小雨虽然绵延,却也并没有持续多久,雨停了。

  雨停了之后,太阳很快就出来了,此时此刻,男孩已经感觉到了不对劲,女孩问他原因,男孩沉默了,什么都没有说。

  当太阳,又一次躲进乌云的后面的时候,男孩成长为了男人,女孩成长为了女人,男人和女人,躺在草坪上,身上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

  男人问了一些非常奇怪的问题,女人一一回答,却一个都没有回答到点子上。

  这个时候,一个带着金丝边眼镜的中年男人,不紧不慢的,走到了二人的身边,这个人,男人是认识的,但是,因为这事,比较不光彩,所以,男人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这个时候,中年男人提出了一个,让二人都无法理解的问题。

  游戏开始。

  石头,剪刀,布。

  男人出了石头,女人出了剪刀。

  中年男人微微一笑,他眯着眼睛,盯着男人看了一眼,观察着他脸上惊讶的表情。

  不过,更好玩的,并不是在于男人脸上的表情,而是在于,女人的眼神之中,那种不甘心,那种不可思议,那种一门心思,落入水中的挫败感。

  或许,正是因为看到了这种复杂而简单的眼神,男人才会慢慢的,真正意义上的,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残忍。

  “你这个故事,也挺有意思的。”

  独眼刀疤拍了拍仁孝的肩膀,会心一笑,随后,表情略微的,有些奇怪,若有所思。

  “你不想知道,这个故事之中的人物,中年男人,男人,女人,都分别是谁吗?”

  仁孝无奈的苦笑道。

  “我确实不是一个聪明人,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就一定要有着极度愚蠢的好奇心。”

  独眼刀疤的意思非常明确,事实上,从理论角度来说,一个人,只要认识到自己的缺陷,那么,他就是一个聪明人。

  愚蠢的人,是什么人。

  把蠢这个字,拆开来,就不难发现,蠢人,其实就是春天的虫子,还没有睡醒呢,这种东西,不被鸟儿吃,谁来给鸟儿吃呢?

  独眼刀疤并不是蠢人,只不过,要看和谁比较,如果和普通人做比较,那么,他的确是一个外表憨憨傻傻,内心自私狠毒的大地痞,小恶霸,反之,如果和徐行这种级别的人作比较,那么,他和一堆肉加骨头,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了。

  “我能理解你的遗憾,那么,下一个故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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