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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兵马思洛阳(九)


没有人会知道,剑士经历了什么。

  大概是在幼年时期,剑士曾经被称为当时的剑道新秀。

  因为天赋异禀,不少人都非常追捧剑士,这样的日子,如果可以一直继续下午,真的是一件人生快意之事。

  可惜,命运最残酷的地方,就是在于,当一个人已然走上巅峰时,已然被众人追捧时,突然来一个莫名其妙的反转。

  “不惑之年,却依然迷惑枉然,如此人生,真个废人。”

  剑圣之名,在于少年时,意气风发,天下无双。

  一柄玉剑,潇洒自如,万夫莫能敌手。

  飘飘然,金丝踏云,纵身一跃,遁入天穹,邪魔外道,难逃法网,灵瞳所照之地,皆是太平安宁。

  剑圣之名,约等于守护神。

  然而,兵人之名,往往都是外强中干,剑圣的力量,竟然是通过牺牲无数个试验品得来的献祭之力。

  然也。

  早在上古时期,异能世界,就已经发展出了先进而强大的科技,那时的人们,不以科技作为生活的依赖,相反,他们深知,科技的存在,是为了让生活更便利。

  反之,如果让科技困扰人的发展,如此,就是背道而驰,与科技的初衷,走了交叉路。

  “我曾经以为,我的剑,是这个世界上最快的,没有之一,正因如此,我受万千青睐。”

  “大半生都自以为是,觉得天下人,没有值得高看一眼的存在。”

  “后来才知道,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是一颗任人摆布的棋子,被刻意塑造出来的,虚假的英雄。”

  纵是临死之际,剑圣也没有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

  剑,确实又快又锋利,可惜,快不过岁月,也斩不断,早已注定的命运。

  埋骨之时,是多少人的梦想破碎,又换来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

  其实落井下石,是非常合理的事。

  在巅峰时,普通人以崇拜强者为荣,顺应潮流,当然也在情理之中,反之,在强者衰败,甚至陨落后,整个局势就显得尤为明朗。

  “当初我赐予的崇拜,现在还回来吧!”

  戏谑嘲讽下,昔日的强者,狼狈不堪,心中懊悔,早知今日,  何必当初。

  看着从众者那丑陋的面孔,真是唏嘘不已。

  巅峰产生虚伪的拥护。

  低谷见证虔诚的信徒。

  其实,不管是哪个世代,总会有这种经典戏码。

  年轻的强者在少年时,享誉天下,名满四海,也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完美国民偶像。

  可惜,岁月无情,在经历了几十年的洗礼后,少年变成了中年,身体机能越发衰弱,精神力也越发憔悴。

  最终,屠龙少年,难免终成恶龙,倒不是恶龙有多恶,只是因为,后世的屠龙少年,需要一个理由,需要一个借口,若是活生生的一个好人,被杀了,就做不到那种效果,人们只有在亲眼看到,作恶者,被正义审判时,才会心服口服。

  至于这正义审判,是否正义,其实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要亲眼看到。

  哪怕是魔术戏法,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

  狸猫换太子,人尽皆知,这虽然是一个民间故事,却抒发了背后,一个公开的秘密。

  所见,未必为真,耳听,也未必为虚。

  一剑出,纵横千里,可是人们,却从来都不会去反思,为什么偏偏是他。

  天才,之所以被称之为天才,一方面,是其过人的天赋,另一方面,就是在于其横空出世,一时无两。

  正如同一个被完美包装起来的产品,乍一看,很不错,很惊艳,以前从未见过,却又万分熟悉。

  再一看,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瑕疵,但是无所谓,毕竟有看点,有噱头,而且,高富帅,白富美,自古以来,都是人们所追求的附加条件,若是一个天才,拥有非常不俗的外表,那肯定是额外加分项,古今难有一同,唯独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千古不变。

  于是,那些有才华,又有外表的人,就成为了千古美谈,稍稍差劲一些的,就是霸主枭雄,威风一时。

  其实,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些事物,千古一律,倒也没有什么差异,只是,古人作秀,搞噱头的手段,可要比今人,简单朴素的多,颜值,只是一个附加题,真正的主题,在于天赋和能力。

  至于努力,那不过是人生路漫漫,必须要付出的汗水罢了。

  时间线,再次拉回到现在。

  黄家港,依然被攻破,黄继彦和黄夫人,已然陷入绝境,虽然是绝境,却未必是必死之局,相反,若是呼延合再有耐心一点,真的让他们两个来做决定,或许,这所谓的必死之局,真的可以被盘活了。

  当然,前提条件是呼延合足够有耐心,而且这份耐心背后,必然有着一个更大的阴谋。

  黄家港里的人,算不上好人,因为他们在乱世之中,只知道趋吉避凶,偏安一隅,称呼为名门,所作所为,却并不光明磊落,完全没有身为世家贵族的自觉。

  相反,有些人,已经做了土匪,却依然怀着一颗热血之心,上思报国,下安庶民。

  纵是如此,人们只得评判他们的道德,不能说他们做错了,因为,求生欲,让黄家港,变成了一个坚硬的乌龟壳,就算再窝囊,也可以保护一方水土的安宁,若非呼延合亲率十五万精锐,南下长驱直入,未必就那么狼狈不堪。

  当黄继彦得知,来犯之人,是晋西北的呼延合的时候,那种原本的愤怒,已经变成了不甘和无奈,他深知,自己不是呼延合的对手,不管是个人对个人,还是手下人才对人才,黄家港,都是必败无疑,他黄继彦,也是必死无疑。

  说是这样说,大敌当前,家仆们都在等一锤定音,希望老爷能够体面一些,用面子和尊严,换来下人们一条活路。

  作为家主,黄继彦不可能不识大体,在这种局势下,他除了头像以外,再无其他生路,更何况,就算是投降了,也未必会得到呼延合的宽恕。

  “我宣判你有罪!”

  简简单单一句话,呼延合就能够以胜利者,审判者的姿态,直接问罪。

  “生灵涂炭,尸横遍野,只因你不早降,该杀!”

  西北狼的脾气,都很暴躁,他们未必不会说出这种混账话来。

  反过来说,只要实力足够强大,并且优势已经占尽,再无翻盘的可能,这个时候,说点垃圾话,混账话,也就成为了增长士气的特殊手段。

  士气这个东西,本质上就是精神兴奋剂,虽然也有负面影响,可是大体来说,是为了能够更快的取得胜利,所以是刚需。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悠悠岁月,宛若漫漫长夜,在点点照耀的招摇下,暗淡,似乎并没有那么明显,只是,后来人们都知道了,那些照耀,是来自于月光,而月光,实则源自日光。

  不过,星尘之事,未必尽由人言。

  或许,是太阳把光辉,送给了月亮,毕竟,白月光,照耀在心头,真的很舒服。

  正如同,在战场之上,男人挥洒血泪时,那种刚毅的浪漫,未必就比不上,竹马绕青梅,恩爱啼笑非。

  真正被世人所认可的,不是爱情,那轰轰烈烈的感觉,难免有一天会淡化,最终消失,正如同逐渐逝去,再难挽回的青春。

  人说是,婚姻是爱情的墓地。

  可是,真正思索起来,莫非人人都希望,自己的爱情,死无葬身之地吗?

  在西方神话中,有一种不死鸟,名为,菲尼克斯。

  这种鸟,之所以被称之为不死鸟,正是因为其永生的方式,有些许不同,与其说是永生不死,倒不如说是重活一次。

  诚如涅槃一词所代表的含义,生是一个过程,死却是一个结局。

  过程之于结局,是偶然性。

  结局之于过程,却是必然性。

  当人们看到三月桃花开,春夏满地青,硕果延金秋时,就已经知道了,那白雪皑皑的寒冬,必然会到来。

  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像一具行尸走肉一般活着,那样,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黄继彦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

  “人生就是这样,祖父是这样,父亲也是这样,整个家族,乃至整个九州...”

  “都是这样。”

  不经意间,黄继彦的眼角落下了一滴泪水,为此,祭奠他即将消失的爱情。

  “夫人,苦了你了。”

  “跟着我这么一个窝囊废,让你那么多年来,都一直操劳。”

  二人的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胜似当年竹马绕青梅,胜似当年,性烈如火,口中唤道。

  “着打!”

  然后骑着木驴,围绕着一株小树嬉戏。

  其实爱情这个东西,没有那么严格,也没有那么美好,说难听一点,不是所有爱情,都会有坟墓,也不是所有心爱之人,都可以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在一个,把子女当做是结盟联姻工具的世代,似乎追求自由,追求爱情,就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一样,然而事实情况,真的如此吗?

  窈跳淑女,君子不能求?

  非要歪鼻子,配上俏郎君,才是正确?

  “不,我有的,不是辛苦,是幸福。”

  黄夫人摇了摇头,仔细想来,最初嫁给这个世人眼里的窝囊废时,似乎真的有种对方配不上自己的错觉,无奈,媒妁之言,在这个传统的世界里,在这个烽火狼烟的乱世中,就成为了一种形式主义。

  倒不是说,媒婆的话,多么的有执行力,仅仅只是因为,媒婆的流言蜚语,太多太多,难听的话,也是数不胜数。

  很多人都没有想过,既然是一个职业,那么就必然要收费,否则,给别人介绍伴侣,撮合亲事,难道真的是为了行善积德?

  这很显然是不可能的,都是为了混口饭吃,养家糊口。

  其中,更是隐藏了一些不成文的规定,以及生存守则。

  “嫁个穷丈夫,那就要做好一辈子吃苦的准备。”

  “反之,嫁个富官人,那就要老老实实,规规矩矩,该当买卖的时候,就要有商品的自觉。”

  是啊,拿钱买来的幸福,哪里会有什么真金白银呢?

  货币都有造假,更何况幸福。

  如此硬碰硬的东西,都免不了千万分之一的概率,幸福,嘴上说说罢了。

  不过,谁说幸福,就完全不存在呢?

  相濡以沫,难道就不是幸福?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难道就不是幸福?

  这波啊,这波是男人的浪漫。

  “这么麻烦,杀进去算了,全杀了,就没有目击者了,史官也不乱写,怕掉脑袋。”

  府邸外,一个偏将心里这样想着,只是,他没有说出来,毕竟,在有大哥在的场合,小弟只要负责烘托气氛即可,其余时间,闭嘴才是正确做法。

  或许,此时的晋西北诸将,没有人会在乎府邸中,黄家人的死活,毕竟,捕猎者,若是对于猎物留有余力,怀有仁慈,那么极有可能害死自己。

  在自然界,是如此,在人类社会,更是如此。

  只是,有些人的狠毒,就好像是从别人身上学来的,最终结局,只能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或许,不会有人知道,如今残暴不仁的呼延合,在少年时期,也是一个热血小青年。

  是爸爸的乖儿子。

  是妻子的好夫君。

  孝顺长辈。

  家庭和睦。

  若是当初,没有父亲暴毙,没有妻子难产大出血,如今的呼延合,又该是另一番姿态,这大晋,又该是另一番光景。

  可惜,历史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如今,黄家港的悲剧,多方面证明了非常简单的道理。

  “我不犯人,人未必不犯我,我避世不出,人未必不会找来。”

  “用白话文来说,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用文言文来说,就是,勿谓言之不预也。”

  其实,古来多少英雄,都败给了岁月,正如同大江东去,江水非白,非黑,乃是一江豪杰热血,难免唏嘘。

  只是,判定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有能力时的所作所为。

  可惜,这花花世界,有趣的东西太多,要用有限的生命,体验无限的精彩,实在荒谬,实在滑稽。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十七八岁的少年郎,诚如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都不缺青年才俊。

  世代的洪流,席卷而来,长江水,后浪难免为前浪所击,尘世上,旧人难免为新人所替。

  “看来,时间差不多了。”

  “马上有好戏看了。”

  府邸外,呼延合的军队,刀剑齐鸣,发出阵阵催命之声,使得府邸内,众人都慌了心神。

  刹那间,恶向胆边生,一个家仆咬着牙,攥紧了拳头,破口大骂道。

  “不怨爹娘,不恨亲朋,更莫与老爷夫人,说甚闲话,此天过,地错也!”

  家仆诉说着无奈,一句话点醒梦中人,原来,在闲杂时,便是老爷夫人,在将死时,便是一张又一张的催命符。

  “小赵,这件事,我们夫妻二人也早就有心理准备了,熬在这里,始终不是个办法。”

  “说实话,没有人不怕死,我们夫妻二人,也是肉体凡胎,怕死,真的怕死。”

  “不过,若是能以我们夫妻二人的生命,换来府门上下,老幼家小的生命,想来,是件大功德。”

  不知道,后世之人在看到这段历史的时候,会作什么感想,毕竟,这夫妻二人,都不信仙佛,只信事在人为。

  能说出一个大功德,难免是自欺欺人。

  家仆们含着泪,绑起了老爷和夫人,那种伤感,不知道是真的为黄家港的衰败而心痛,亦或是鳄鱼的眼泪。

  不过,就算是鳄鱼的眼泪,这些人也不配,顶多是泥鳅钻洞,湿漉漉一片罢了。

  大门吱的一声打开,呼延合微微一笑,正如他所料,大门,开了,人心,变了。

  “主公,这个赌,算谁赢了?”

  狄审半开玩笑式的说道。

  呼延合也不避讳,直言道

  “大丈夫,当以诚信为本,方能立于世界。”

  “这个赌,是三军将士赢了,我,愿赌服输,此番战役过后,大小诸将,豪饮三日,鱼肉瓜果,猪马牛羊,按年需分派。”

  “至于那十个大金元,照给不误!”

  话音刚落,呼延合便已经翻身下马,刚准备去做个好人,却只是砸了咂嘴,邪魅一笑,说道。

  “跪过来!”

  此言所指,并非旁人,正是黄继彦与其夫人。

  二人照做不误,他们知道,事已至此,不可能再有转机,折辱也好,给个痛快也好,全凭呼延合一句话罢了,重点是,拖一分,便多一分赢面。

  “你二人,为何不早降啊?”

  呼延合这个人,有个非常严重的坏毛病,做人过于低调,做事过于高调,其实按照他个人的性格来看,这种话,他是不愿意说的,只是,在三军将士面前,在浩荡大战之前,必须要放出点狠话,哪怕听起来是垃圾话,也不得不说。

  “这句话,我倒也想问问将军,西北骑兵,进犯我黄家港,我黄家港忠臣良将,个个死战到底,若非以此攻心计,使我夫妻二人就缚,哪来你这般潇洒威风!”

  黄继彦苦笑一声,紧接着,闭上眼睛,不再言语,其实,这大概算是他最后的倔强。

  他跪的,不是作为胜利者的呼延合,而是身后一众家仆,家仆们,已经绑了主人,向呼延合表示了态度,释出善意的同时,也划清楚和原本主人的界限。

  不得不承认,狗奴才就是狗奴才,谁是主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打心眼里,想要有个主子。

  “哈哈哈。”

  “我幼年时,曾听祖父讲述过去的故事。”

  “那时节,九州尚且没有那么多军阀,不过诸侯王,却依然是九个,按照每个州,分化出去的州牧,即算是诸侯王。”

  “这是大禹的世代,就已经形成的权力局势。”

  “在荆襄一带,你们黄氏一族,算是最顶级的世家贵族,甚至同王族,不相上下,可惜,世事无常,在百年前,一场大动荡,导致了九州纷乱,诸侯王所拥有的权力,被悉数瓜分,有些诸侯王运气比较好,  软禁至死,免去了君为臣弑的窝囊。”

  “可惜,并不是所有诸侯王,都有那么好的运气,在这场乱臣贼子,庙堂弑君的闹剧中,沾了霉运的,大有人在。”

  “还有一些,在大动荡之前,就已经衰败的家族,真的是不提也罢。”

  说到这里,呼延合突然笑不出来了,他只觉得,自己是否在重复前人所为之事,如此,天下安定,岂不是成了永远无法完成的梦想,自己,算不算是一个被命运所操控的提线木偶。

  “将军好兴致,莫非亲率大军来,就是为了讲点小故事给我们听?”

  黄继彦很明显是在用激将法,可惜,呼延合不是那种会被情绪肆意左右的人,相反,他还在等,等一个借口。

  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要找一个借口。

  “兴致谈不上,只是很好奇,如果我现在用刀逼着你的家仆杀你,你觉得,这个假设,成立吗?”

  呼延合拔出腰间的狼刀,冷漠的注视着前方,不知道目光所在之处,到底意在何方,在这个瞬间,他就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猫和老虎,都是猫科动物,何以老虎是万兽之王,猫,只是人类的宠物?”

  呼延合挤眉弄眼,表情看起来非常的欠揍,还时不时摆弄一下手中的狼刀,仔细想来,比起犬剑,狼刀的锋利程度,确实要高出不少,用狼刀来作秀,或许更有真实感。

  “人,是一种高级动物,不管再怎么都智慧,也很难徒手击败大型猛兽,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很难喂饱那些大型猛兽,尤其是食肉动物,它们都是顶级的猎食者。”

  “呼延一族所拥有的兵人血脉,与正面战斗的能力者,类型相差甚远,所以,我们这个家族,研发出了一种,全新的战斗能力。”

  “兵法。”

  “理解什么叫做兵法吗?”

  “统御军队,指挥战役的总纲,称之为兵法。”

  “所以,智慧,要远超野蛮。”

  “当然,足够的智慧,其实就等于对应的野蛮。”

  呼延合说了一大堆无关紧要的话,至少,对于黄继彦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不过,这却让身后诸将,清楚的意识到,只有呼延合的命令,才是整个晋西北的唯一,其他的,一概免谈。

  “好了,接下来,让我揭晓一下,人性,到底有多么丑恶。”

  “黄老爷,黄夫人,你们知道吗?”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事物,或者说,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缺少的,只是真正美的事物,当洁身自好,投身在乱世这个淤泥臭水滩里,那么热血昂扬,约等于是没有脑子的莽夫。”

  “所以,我逐渐发现,智慧的重要性,以及野蛮的不可取。”

  呼延合把手中狼刀,交付在了一个看起来比较年轻的男性家仆手中,非常冷漠的说道。

  “即可杀了黄继彦!”

  家仆颤抖着,结果狼刀,正准备刺向黄继彦,却峰回路转,猛的发力,朝着呼延合砍去,无奈,纵是呼延合,已经是个糟老头子了,再不济,他也是武将,比起普通人,还是要强壮许多,这一刀,轻松扣住刀把,被呼延合反抓用力,轻轻一拉,家仆便是直接被割喉。

  “看到了吗?”

  “这就是不服从命令的下场!”

  在场诸将都没有说话,他们知道,这句话,不是说给黄家港人听得,相反,这句话,是在警惕作为副将的他们,提醒一下,要规矩一点。

  “哼,笑话,汝非吾君,吾非汝臣,何来命令一说!”

  家仆中,一位看起来年长的老人说道。

  仔细看来,这个老人,应该没有多大,估计也就是六十岁上下,与呼延合年纪相仿,只是,二人的精神面貌,真的是天差地别。

  因为武将出身的原因,加上魔化会拥有更长的青春周期,所以呼延合已经是五六十岁的糟老头子了,依然还是很健康,很强壮,加上本身就是那种敢打敢拼的性格,所以并不显老。

  反观这个老人,满面老人斑,而且须发都已经白了,虽然他自称是六十岁左右,不过从面貌来看,说七十八十,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当然说是这样说,他们又不是来讨论年纪的,尊老爱幼这种事,在乱世之中,简直就好像是掉在地上的狗屎,铲都没人铲。

  “嗯,长者所言,甚是,说的好!”

  话还没有说完,呼延合便抽刀一击,直接割喉,老人没有什么多余的反应,直接倒地,或许,在乱世中,能够有这种痛快的死法,就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是要比死亡,更加难以接受的,正应了那一句俗话,罪不在己身,人人就是圣者。

  有人说,这位老人,死的可怜,死的冤枉。

  说是这样说,但是实际情况,却并没有完全展露在人们的视野里。

  很少会有人知道,刚刚家仆提议绑主人,以换取仆人性命的时候,这位老人,竟然也率先表态,要捆缚老爷夫人,来让其他的家仆都活下来,毕竟,以少换多,属于是下下之策,更是没有办法的应急手段。

  “敢于把他人之性命,当做筹码来交易的人,就要有敢于率先领死的勇气,若非如此,就莫要再视他人之性命如草芥。”

  狄审也翻身下马,补充了一句经典台词。

  草芥?

  天地万物,若如草芥一般,任人摆布,肆意驱使,未免有点可怜兮兮,凄凄惨惨戚戚了。

  不过,早在千年以前,人们就已经司空见惯了,那些凄凄惨惨戚戚的故事,多半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东西。

  首先,要有一个兵荒马乱的世代背景。

  其次,要有强弱分明的阶级差异。

  最后,点缀一些世代背景下的爱恨情仇,家族矛盾,甚至是明确到个人的恩恩怨怨,打架要越少越好,显得故事的紧张曲折,并非平常故事可以比拟。

  若是中间能够穿插一些回忆,老一辈的彩蛋揭秘,最重要的,还是主角团的成长,客观方面,亦或是主观方面,都要有所成长。

  好看的,就是经典传承。

  不好看的,就是抄袭失败。

  文人的事,能叫抄袭吗?

  分明是经典传承!

  狄审这个人,没有什么别的爱好,除了看一些古代的小说以外,就是吃吃喝喝,享受一下作为精英阶层的特权待遇。

  在一本,名为汉末群雄志的小说里,他看到了一个名为大汉的王朝,在外戚宦官的权力斗争中,逐渐衰败,士族力量,伴随着十常侍干政,黄巾之乱,董卓之乱,逐渐形成了一股新的力量。

  废史立牧,更是让朝廷命官变成了坐拥地方的军阀,美其名曰,州牧。

  在州牧的风气慢慢形成的世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热血小青年,变成了心理扭曲的杀人魔,他们不是以杀人为乐,却会因为屠城抄家灭族这些罪行而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纵是如此,也改变不了历史的车轮终将碾压一切,让所有的英雄之志,豪杰之气,烟消云散,荡然无存。

  “小说中,董仲颖,嗜血宴百官,以血酒来收获站队和立场。”

  “现实里,主公该杀则杀,不必亲手杀,便假借他人之手杀,妙啊,妙啊。”

  狄审心里面这样想着,但是在这个情况下,拍马屁,不是一件合理的事,相反,还很容易拍到马蹄上。

  老板在布局,在设计人心,员工一语点破,这不叫聪明,这叫砸场子,这种员工能有好日子过,真的是没有道理。

  “好了,不要再拖延了,让我来看看,挑选谁来做这个改变历史走向的人呢?”

  “嗯,就让你这个小朋友,来完成这个壮举!”

  呼延合的笑容,已经达到了猥琐的极致,人说是相由心生,真的是一点没错,他把狼刀交给了一位,只有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手中,然后指示他,用刀刃的锯口,来划破黄继彦的喉咙,使其缺氧致死。

  “来,小朋友,抓住这个地方,然后用刀刃,直接一划,黄老爷,就可以好好休息了。”

  小女孩虽然什么都不懂,但是他却明白,陌生人的话,不能听,更何况,在他看来,黄老爷人很好,经常拿糖给府邸里的小朋友们吃,虽然都是一些普通的麦芽糖,没有什么大花样,却能让小孩子们,收获最简单的快乐。

  身后的大人,手一直颤抖着,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刚刚有人提议,要捆绑老爷夫人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同意,可也没有反对,身为从众者,放弃了表态和逆转局势的机会,也没有资格要求别人来为自己表态。

  至于是否能够逆转局势,还是别开玩笑了。

  十万骑兵,其中还有五万高阶魔化战士,莫要说是黄家港里的臭鱼烂虾,就算是上官雄复生在世,提领十万雄兵,也未必能够持平。

  军事力量,分为三个部分。

  其一,是指挥者的才能,为将帅者,往往可以让军队的实力,得到质的变化,狮子绵羊理论,便是围绕武将的才能而展开的论据。

  其二,是军队的质量和数量,以质量为核心,在保证质量不下滑,整体战斗力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数量是越多越好。

  诚如兵仙所言,多多益善。

  其三,是后方资源的补给,除了国力强盛以外,还需要优秀的粮草运输队。

  以上三点,缺一不可。

  战争不是儿戏,稍有不慎,就是十万,乃至百万级别的死伤,理当思之,理当慎之。

  人生就是这样,既不是快跑,也不是慢跑,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场随时会结束的马拉松,毕竟,没有人可以拍着胸脯说。

  “明天老子还活着。”

  一般来说,莫名其妙说这种话的人,都活不过当天的午夜十二点。

  “没有这个实力,喜欢硬装?生死簿我画,你画?”

  某个拿着判官笔的地仙,如是说。

  “小朋友,来,我来告诉你,刀,应该怎么用。”

  呼延合握住了小女孩的手,微笑着,完成了一件非常残忍的事。

  黄继彦倒下了,黄家港,在此宣布消亡,昔年荆襄一带,残存的辉煌,也在这个瞬间彻底灭绝了。

  旧世代,终究会被新世代所淘汰,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尤其是在乱世之中,更是如此,没有逻辑,就是合理的逻辑,没有血腥味的杀戮,就是最残忍的杀戮。

  看似是呼延合的胁迫,导致了小女孩,参与了黄继彦的击杀,实则是在场的所有黄家人,都没有能力,更没有勇气站出来,阻止这一切。

  其实,这是一句废话,也是一个悖论。

  若是黄家人有能力阻止这些悲剧的发生,那么呼延合也不可能攻破黄家港,这所谓的偏安一隅,也不可能被彻彻底底的拔除。

  受害者有罪吗?

  当然没有。

  因为受害者是失去权益的一方,所以只有犯罪者才有罪。

  不过,乱世之中,似乎对于这些事并没有那么明显的分化,也很少出现一个人,强调一套规则,以此来束缚一些精英阶层的人。

  “明白了吗?”

  “小朋友,从刚刚那一刻起,你就是一个成年女性了,不要忘记了,今天的事。”

  小女孩的脸上满是惊悚,他不敢看向倒在血泊中的黄继彦,老爷对于他而言,就好像是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好朋友,虽然严厉,虽然有的时候不苟言笑,沉默不语,可是在该有趣的时候,真不像是一个地主,更像是一个愿意吃苦耐劳的好人。

  可惜,从那以后,小女孩再难遇到如此好相处的主子了,因为从现在开始,以至接下来的数年里,黄家港的人,都会有各自不同的待遇,这些待遇时好时坏,已经不是他们能够掌握的了。

  “怎么样,诸将,今天的游戏,好玩吗?”

  不得不承认,学兵法的人,是真的心理变态,他们的阴暗程度,都能够赶上小黑屋里的绝对漆黑了。

  “哈哈哈。”

  在场诸将没有回答,只是哈哈大笑,以表示自己对于呼延合的赞同。

  其实,要得到众人的认可,并不难,要么有绝对的实力,要么,就是懂得众人所需所求。

  武将想要的是什么?

  无非是行伍生涯中,为数不多的犒劳,参军很辛苦,非常辛苦,可以说是所有职业中,最辛苦的,且没有之一。

  但是,军人之所以坚毅,之所以乐观积极,正是因为他们懂得苦中作乐,一点点小的回报,就足以让他们确幸万分。

  “将帅未必可爱,但是一兵一卒,他们可都是最可爱的人啊。”

  “所以,每个兵法家,都特别在乎战士的待遇,最贵的,未必是最好的,用心即可,因为,他们值得。”

  虽然呼延合这个人,对敌人非常残忍,但是对自己的战士,真的是非常好,这场小战役结束后,军队很快就清扫了血污,加上时不时的来一场大暴雨,很快就把腥臭味给洗刷掉了。

  不过,他们所犯之杀孽,却是怎么都洗刷不掉的,尤其是呼延合,他这种把生命当做游戏的筹码,把战争中的变故,当做是折磨他人的借口,真的是人渣中的人渣,变态中的变态。

  可惜,纵是他遗臭万年,当时的胜利者,确实是他,没有旁人,这一点,真的是让人气的牙痒痒。

  咬牙切齿如果能够杀人的话,那估摸着这个世界上的很多诸侯军阀,早就被杀的一干二净了,哪里还有那么多战争,等着他们挑起。

  “狄军师,此番扫荡黄家港,只是当做据点之用,屠城即可,何必要再生事端,主公他羞辱黄继彦,无非就是想在兄弟们面前,显一显威风,摆弄一下霸主风姿,这个道理,就连我都懂,更莫要说其他人了,他们那些人,都精明的很,我是玩不过他们。”

  “只是,我怎么都想不明白,杀了黄继彦,也就没有那么多事了,可是主公却要借由一个小女孩的手,沾满血污,这种做法,未免有些过分了吧。”

  一个小将军这样说着,狄审却是连忙摇头,看来,二人的意见相左,似乎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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