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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九章


国庆如约而至,除了是个大假期更能让人记住的大概就是铺天盖地的作业吧。放假的第二天,路别坐上了去南城的飞机,去南城一是因为学籍,二是和朋友相聚。

        “路别!!这里!!”

        刚下飞机路别就看见四个俊俏帅气的男生在招手。路别推着行李箱跑过去,攥起拳头和其中一人撞了一下,笑容干净又戳心,“好久不见啊兄弟们。”

        “好久不见!”

        “别整虚的,什么时候请客啊”

        “我要的扑克牌呢?”

        “路上挺累的吧,先回去吧!”

        “今天咱们就在许从夜他们家睡吧,他爸妈都不在家!”

        “行啊行啊来吧,咱们通宵。”

        五个人叽叽喳喳了一路,最后来到了饭店,说是给路别接风洗尘,去去一个月前的晦气。四人都是路别发小,从幼儿园就是一个班的。

        许从夜和许今白是双胞胎,父母都是教授。两个人长的非常像,不容易分辨。但在小学的时候许从夜把下巴磕了一下留下了一个疤,然后两人就有了细微的差别。

        剩下俩个,一个叫高绔一个叫李怀瑾,一个家从政一个家从军,两家是世交。如果是一男一女大概就会有娃娃亲这一说了。

        “路别,在北城有什么好玩的吗?”许从夜没怎么去过北城,但是在网上道听途说过,“真的有比人还高的葱吗?”

        “不知道,我是没见过,”路别从许今白手里抢来最后一个虾,许今白气的大叫,“你们最近怎么样之前南城不是还下暴雨了吗?”

        李怀瑾惆怅的叹了口气,“你是不知道之前南城的雨水量比往年增长了多少,周末天天把我们憋在家里,烦都要烦死了。”

        “你呢,在北城怎么样,交朋友了吗?”高绔又点了盘小龙虾,推开扯着自已衣袖告状的许今白。

        “北城还不错,人也不错。”

        路别夹了个糖醋里脊塞进许今白嘴里,堵住他的话,“别叨叨了,赶紧吃!”

        “那就希望你在回来的时候给我们带个男朋友回来啊!”李怀瑾眯眼笑着调侃道。

        “男朋友是女朋友吧!”许从夜疑惑反驳,李怀瑾和路别笑了笑,回了句“口误”。

        路别这几天住在许从夜兄弟家,也没怎么收拾,就把常用的洗漱用品拿了出来,然后给于新报个平安。

        夜幕降临,五人来到以前常去的烧烤店,烧烤店老板见到路别还惊奇打了声招呼:

        “回来了”

        “嗯,老板老规矩!”

        路别就走到老板哪儿闲聊一会儿后,五人就开始喝酒。

        店里也是人声鼎沸的,气氛烘托到位兴致高涨。喝着喝着就上头了,高绔没怎么喝,看着其余四人喝的面红耳赤的,有着一个莫名的话题开始争论。

        路别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嗡”的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着沈雁杳三字。高绔没看清只推了推路别,路别扶着头撑住桌子缓酒劲,被推的猛晃了一下,睁着醉眼看他,“干嘛?”

        “你手机响了,什么沈雁查打来的”

        “什么沈雁查?”路别脑袋晕乎乎的,转不过来的脑筋卡死。

        身旁的李怀瑾也醉的不行晃晃悠悠的起身拿起路别手机,仔细一看就开始哈哈大笑,“什么沈雁查,这是沈雁……呜这个字念什么?”

        “管他呢,接起来!看是什么妖魔鬼怪!”许今白隔着高绔向李怀瑾伸手。

        高绔嫌弃的提起他的领子,“许今白,别在我身上扑腾!”

        路别迷迷糊糊的接通,一拍桌子乐呵呵的问:“沈雁查,你谁啊?”

        “路别你喝醉了什么沈雁查,沈雁杳!”沈雁杳茫然的看了眼手机,就是路别的号啊。

        “你好,我是高绔,路别朋友。他现在喝醉不方便接电话,等明天你在给他打电话吧。”高绔从众人手中抢过手机,有扭头呵斥旁边许从夜两兄弟,“别闹!”

        “哦,路别现在还好吗?”

        声音陡然低沉下来,高绔总觉得对面语气好像不对,但还是玩笑道:“我们人都在这,总不至于让他流落街头。”

        电话被挂断后,沈雁杳静默的坐在椅子上,书桌上的台灯散发着微弱的光,钟表上的时针停在了十一,摊开的书本上写着两个字:路别。

        自火锅店之后,萧易还就侧敲旁击的问他对路别什么感觉。萧易还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喜欢路别”自此这些天平白的情绪与大雾露出了阳光。

        原来是喜欢啊,我怎么没有想到我是喜欢他的呢?

        喜欢上男人是沈雁杳这一辈子认为最不可思议的事,可喜欢就是喜欢了。

        原来在试衣间第一次见面起的变态念头,看着他站在自己母亲面前乖顺的模样就想扒了他的衣服,是因为情动。

        原来想揉成为同学之后他圆圆的后脑勺,是觉得他可爱,原来我喜欢闻他身上的香味时,喜欢看他穿着校服趴在桌子上睡时,不止喜欢这些时候,还想和他亲近。

        沈雁杳没有喜欢过人,尤其对方是男性时,他以为自己只是待见他,觉得他人好,想和他交朋友。

        原来那天夜里,有了吻他的想法,不是因为少年无法控制的勃动,而是喜欢。

        在昏暗的灯光下,他整个人白的发光,眼睛里映入了无数星芒,所以会跟随心脏指引的靠近,靠近在咫尺的人。

        离去之后的夜里,那个旖旎的梦,梦里的人全身泛红,泪眼汪汪的看着自己,这是喜欢啊,不是单纯的没有梦遗对象。

        “沈雁杳你个畜牲,人家路别温温柔柔的,对你也不错你怎么就动了这份心思呢?啊!”

        “你丫的!”

        “靠!”

        “真喜欢就去追吧,又不是什么大事。你也别怕,我感觉路别也不太直。”

        “原来之前我真是电灯泡,靠!”

        微信的提示声响个不停,沈雁杳拿起手机回了萧易还一句,“嗯,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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