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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74章


5杨炎创行两税法

        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正月,唐德宗诏令实行杨炎的两税法。

        (1)杨炎拜相

        租庸调制是唐代前期实行的基本赋役制度,这一制度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之上的。唐中期以后,均田制破坏,租庸调制亦随之无法施行。据记载,天宝年间,全国总人口有五千两百万,而因为是皇亲国戚、官户、僧尼、孝子贤孙而免除租调的就有四千四百多万人,显然,封建国家的赋税负担全落在少数人身上,虽然赋税大大增加,封建国家的收入却反而锐减。为了增加收入,其他杂税,如地税、户税、青苗钱就日益增多。各地又巧立名目,加重搜刮,各藩镇时有加派,随意征收,百姓不堪重负。有的逃入豪强地主庄园,这使应纳税的人更加减少,造成恶性循环,使唐政府的财政收入成为一大难题。

        财政上的困难,致使唐统治者不得不另想办法,承认均田制、租庸调制被破坏的现实,改变现行赋税制度,实行两税法。

        两税法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唐德宗时的宰相杨炎是这一制度的倡导者。

        杨炎,字公南,陕西凤翔府天兴县人。其曾祖父杨大宝,武德初年任龙门县令。刘武周进攻龙门,杨大宝守城战死了,因此赠官为全节侯。他祖父杨哲,因孝道闻名。他父亲杨播,科举中了进士,却隐居不做官,唐玄宗征诏任命为谏议大夫,他又放弃官职回家奉养父母。唐肃宗时,亲自到他家里来任命他为散骑常侍,赐称玄靖先生。

        杨炎相貌英俊,风度翩翩,文章优美而有说服力,但性格豪放任性。河西节度使吕崇贲提升他做掌书记官。神乌县县令李太简曾酒后侮辱了他,他命部下将李太简反绑起来,痛打两百多板子,险些打死。吕崇贲欣赏他的才干,不责问他。李光弼任命他为判官,他坚决推辞了。皇帝召他去任起居舍人,他不接受。父亲去世后,他在墓边守墓,不住地哭喊,灵芝、白鸟出现,皇上下诏在他家处设立牌坊匾额。杨炎三代以行孝出名,所以门前树有六座牌坊。服丧期满后,任司勋员外郎,后任中书舍人,又和常衮一起任知制诰官。常衮擅长写任命官员的诏令,而杨炎擅长写恩诏,开元以后人们谈到写诏命好的,都说“常、杨”。

        杨炎曾为李楷洛撰写碑文,当时人人称颂;其后杨炎又任吏部侍郎,奉命修撰国史。

        代宗大历年间,元载担任宰相,提升重用杨炎,后来元载被杀,杨炎因受牵连,被贬为道州司马。

        德宗继位以后,命群臣举荐宰相,有人推举杨炎。德宗对杨炎早有所闻,知其才行出众,便于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八月,任命杨炎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因杨炎素有文才,德行又高,故天下士人对他当宰相寄予厚望。

        杨炎拜相之时,唐政府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国家收入逐年减少,入不敷出的财政危机日趋加深。

        (2)创行两税法

        按过去的制度,全国赋税都送交左藏库,太库每季度上报数额,尚书省比部审核收支,所以账目清楚。到第五琦任度支、盐铁使,京城里的大将不断索取,第五琦无法禁止,就把所有赋税都放进宫内大盈库。皇帝认为支取方便,就不再交出了。从此全国赋税成了私人财产。宦官以各种名义管理账目,从中偷拿,互相勾结,致使国库钱财物大量流失。到杨炎任宰相,对皇帝说:“赋税是国家的命脉,百姓的根本,国家兴衰成败与它密切相连。前代作临时措施,命宦官但任管理,故小小宦官掌握了国家的命脉,赋税情况就是重臣也不能知晓,因此无法规划国家的安排。皇上品德最高尚,一心关怀百姓,现今存在的问题,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我请求把赋税收入移到宫外,划归有关部门管理。算出宫中一年花销是多少,按数额提供,不敢欠缺。像这样,才能评论朝政利弊,请皇上审查。”于是皇上下诏命每年按足数交大盈库,度支先奏报全国收入数。

        当初国家规定有租庸调法,从开元后太平时间长了,不按时清查户口,记载混乱。人口大量流亡,土地买卖,贫富变化都与以前大不相同,但户部仍每年按原来的记载上报。还有驻守边境的士兵,按规定免去租、庸、六年通役。玄宗时期,边境兵死了很多,将领忌讳失败不报死亡,户口不注销。天宝年间,王任户口使,一心只是搜刮民财,认为只要有户籍,人就走不了,若是逃避不交,就查旧有记载,扣除六年应免的,累计三十年,追收租、庸,人民痛苦而无处申诉,因此法制混乱。至德年以后,天下大乱,加上天灾疾病,劳役繁多,以致人口减少,租税无着落。军队和国家的开支,依靠度支、转运使;各地驻军,又各自依靠节度、都团练使。收赋税的部门有几个,互相不能管辖,因此制度大乱。中央不能审查各转运使,转运使不能审查各州。各地贡品租税,都收进了他们自己的仓库,奸滑的官吏都在里面做假,假托上缴,实际贪污盗窃的不知有多少。河南、山东、荆襄、剑南驻扎军队的地方,很少向国家上交,大部分留给自己。向人民征收的税共有几百种,废弃了的不停收,重复的不去掉,新旧累积,没有止境。百姓流尽血汗,卖儿卖女,还不足以交纳赋税。官吏苛酷地勒索百姓。富人家男丁多的,往往因读书、作官、当僧人道士而免交,贫困人没有收入,却要按丁纳税。皇帝免税,百姓的税却越来越多,赤贫之人到处流浪,留在本地的人口不足50。

        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宰相杨炎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向德宗建议,废除租庸调制,实行两税法。

        杨炎在奏书中,分析了当时的经济形势,指出了租庸调制的弊端已经显露,已经不能再实行下去了,建议废止租庸调制,而推行两税法。

        同时他还提出了实行两税法的几个原则:改变租庸调制以人丁为本的征收办法,而一律按财产多少作为征收依据。首先,由有司作出财政预算,根据支出来制定收取的赋税额,再根据支出情况将赋税分摊至各地。实行两税法,不再进行土断,不再区分土著户与外来户,民户一律在居地交纳赋税,这叫户无主客,以居地为簿。另外将民户按财产多少,分为不同等次,根据户等交税,这叫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民户应交地税和户税。地税就是地租,按亩征收;户税为财产税,按户等征收。赋税分为夏、秋两季征收。夏税在六月内征收完,秋税在十一月内征收完。如果天下户数增加,每户的负担酌情减轻。其他杂税,一律并入两税,此外再加收赋税的,就触犯法律。

        德宗极为赞赏杨炎的建议,深信不疑,便不顾部分反对派的阻挠,下诏天下,正式实行两税法。

        两税法的实行给唐中央政权带来明显的收益,减轻了人民负担,增加了国家收入,贪官污吏亦无机可乘。刘晏理财时,政府收入增加,史载当时政府年收入为一千三百万缗,其中盐税占一半以上,而行两税法后,政府收入为一千六百多万缗,还不算盐税,若加上盐税,就达三千万缗,可见这一制度是多么有效。

        杨炎在其他方面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如上文提及的,他上书德宗建议恢复旧制,将国家府库收归左藏库,由朝廷官员管理,以便根据库藏情况调度。这一措施改变了二十年来由宦官把持国库、操纵国本现象,政府重掌财权。

        两税法是中国封建赋税史上的重大改革,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

        地税和户税,源于唐朝初年。地税从义仓转变而来,开始每亩交粮二升,以预防荒年的需要。玄宗时将交粮改为折物,变地方留用为转运京师。户税初时将户分为三等征收,后来改为九等。起初地税户税在总的赋税中比重很小,后来随着租庸调制的破坏,这两种税收作为赋税差额的补偿在总税额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杨炎实行的两税法就是将本来是附加税的地税和户税作为正税征收,同时废止租庸调制和其他一切杂税。

        两税法实施后,纳税面大大扩展,皇亲国戚、官僚地主们不但丧失了免税特权,而且因为他们土地广、财产多,而多交纳大笔税款。另外,还查出了一百三十多万户居住于庄园的客户,因此纳税对象增加了好几倍。

        两税法以财富、土地为征税对象,改变了以人身为本的旧传统,比较合理,另外规定商人也要在所在地纳税,主客户同样交税,负担也比较平均。

        另外,两税法免除了徭役,以税代赋,封建国家对农民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放松了,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具有历史进步意义。

        总之,两税法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增强了中央政府控制财政的能力,整顿了财政制度,基本上消除了财政上的无序状态。

        两税法虽然具有不少优点,但没过多长时间,在腐败的政治统治下,两税法又生出了许多弊端。十几年后,不仅杂税、摊派重生,而且已经由两税取代的徭役又加到了人民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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